鋼結構的作用力是使結構產生內力和變形的所有原因。按使結構產生內力和變形方式的不同,可以將鋼結構的作用力分為兩種:直接作用力和間接作用力。下面,上海鋼結構公司就鋼結構的兩種作用力進行介紹。
(1)直接作用力
以作用力的形式直接作用在鋼結構建筑上,習慣上稱為結構的荷載,如樓面荷載、風荷載、雪荷載、振動荷載等。
(2)間接作用力
以變形,彎曲的形式作用于鋼結構上,如地震、混凝土收縮、溫度變形、焊接變形等。這些間接作用力一般都是屬于震動傳導型的作用力,很難預防。
鋼結構上的荷載作用力,按其作用的時間長短和性質,可分為三類。
1)永久荷載,即在鋼結構的使用期間,其值不隨時間而變化,或雖有變化,但其變 化值與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計的荷載,如結構自重、土壓力等。
2)可變荷載,即在結構使用期間,其值隨時間而變化,且其變化值與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的荷載,如樓面活荷載,風荷載、雪荷載、吊車荷載等。
3)偶然荷載,此類荷載在結構使用期間不一定出現,但是一旦出現,其值很大,作用時間較短,如地震、爆炸、撞擊等。
通過分析介紹以上的兩種鋼結構的作用力,可以很好的了解鋼結構作用力的表現形式,在直接作用力預防上,可以直接在鋼結構進行加固預防;在間接作用力的的預防上,可以在鋼結構設計過程中,對結構優化設計預防。